2014年8月至10月,经过自治区、银川市、兴庆区、丽景街办事处四级文明办审核,集团公司被继续确认为“自治区文明单位”。今年4月,自治区文明办授予我公司“自治区文明单位”奖牌。授期为2015年—2018年。
近年来,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巩固提升“自治区文明单位”创建成果,全面落实“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”新标准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,努力保持“自治区文明单位”荣誉,结合实际工作对下属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进行了任务部署与分工,明确责任,形成合力抓创建。重点做好“五个一”的工作基础上,又细化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;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;认真开展道德讲堂;精心组织“我们的节日”各项活动;丰富活跃文体活动;积极参与帮扶共建;全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;深入开展绿化美化建设;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;着力加强安全管理;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。在推进任务落实过程中,创新思路扎实工作,以良好的风貌塑造公司新形象,展示文明新风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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